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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5年度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推荐命名宣传活动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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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发布时间:2015-08-25

  关于开展2015年度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

  推荐命名宣传活动的通知

  

  

  

  

  

   各镇(街道)创文办、文明办,区各有关单位 

   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进一步发挥我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的典型示范作用,推进我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,传播正能量,发出好声音,按照《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》的任务要求,结合我区实际,经研究,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推荐命名宣传活动,再度寻找新一轮的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,以传媒的视角和文化品位打造道德传播平台,进一步塑造“善行三水·大爱之城”的城市形象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 一、活动名称

   2015年度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推荐命名宣传活动

   二、活动内容

  (一)掀起“寻找身边的正能量”系列报道;

  (二)市民投票,选出市民心目中的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;

  )道德模范走进机关、学校、村居委、企业巡演巡讲;

  )网络平台互动;

  )系列深入宣传报道;

  )命名道德模范。

   三、活动细则

  (一)推荐范围

   在三水工作、生活或学习一年以上的人士(以居民身份证或居住证为准),不分职业、年龄、性别、民族,积极投身三水建设,德行善美、事迹感人、令人敬仰、堪为模范的,均可作为2015年度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推荐对象(已获中央、省、市、区文明系统命名表彰的道德模范不再参与评选)。

  推荐条件

  “感动水”道德模范的基本标准是: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模范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在日常工作、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、事迹突出、群众公认。

  (三)推荐类别

   设“助人为乐类”、“见义勇为类”、“诚实守信类”、“敬业奉献类”、“孝老爱亲类”五个类别在五类候选人中,除已牺牲(或去世)的之外,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。

   1.助人为乐类: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、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、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;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,努力帮助排忧解难;积极参加捐资助学、扶残助残、公共服务、志愿服务等社会公益事业和公益活动,受到群众高度赞誉的身边好人。

   2.见义勇为类:指在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挺身而出,设法进行保护和援救;勇于同正在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,义务协助追捕犯罪嫌疑人或提供重要线索,为侦破重特大案件做出贡献;在抢险救灾中,奋力排除险情,保护国家、集体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,在社会上产生一定影响的身边典型。

   3.诚实守信类:指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,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,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,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,在合作者和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;在人际交往中,真诚待人,实心做事,即使遇到困难,仍坚持信守承诺,信誉卓著的诚信市民。 

   4.敬业奉献类:指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,立足岗位,刻苦钻研,业务过硬,勇于创新,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;干一行、爱一行,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、默默奉献,恪守职业规范,办事公道、服务优质,赢得群众广泛好评的各行各业先进工作者。

   5.孝老爱亲类:指模范践行家庭美德,孝敬父母,长期悉心照料体弱病残的老人,使他们享受人生幸福;关爱子女,夫妻和睦,兄弟姐妹团结友爱,家庭生活温馨和谐;在家人亲属有伤病、残疾等困难情况下,做到不离不弃、守护相助、患难与共,赢得邻里赞颂和社会尊重的美德典范

  (四)名额分配

   1.各镇(街道):镇(街道)不少于5,由镇(街道)文明办统筹,其中每类别推荐人选至少1名。

   2.区级层面:

  (1)区直机关党工委推荐基层党员不少于3名;

  (2)区卫生计划生育局推荐卫生系统人员不少于3名;

  (3)区教育局推荐教师系统人员不少于3名;

  (4)区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局推荐交通、城管一线人员不少于3名;

  (5)区公安分局推荐公安、交警及见义勇为人员不少于3名;

  (6)佛山银监分局三水办事处推荐金融系统一线人员不少于2人;

  (7)区公资办推荐国有企业人员不少于3名,其中至少1名为企业诚实守信类典型;

  (8)区总工会、团区委、区妇联各推荐本行业系统人员不少于2名;

  (9)各相关单位、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请积极推荐本单位、本行业人员。

    通过媒体、网络、微信等途径推荐的候选人,依实际有效推荐,经核实后,分别归口各镇(街道)、区有关单位进行后期跟进工作,不占用原有名额。请各镇(街道)、各单位在推荐候选人时尽量避免条块交叉,重复推荐情况。

   )活动步骤

    1.推荐方式:各镇(街道)、单位推荐,网络发动推荐,各单位如有合适人员,可先向区文明办、创文办提供亮点及线索,主办方将组织新闻媒体开展前期宣传,不断掀起宣传“寻找身边的正能量”的热潮。

    2.推荐时间:20158月—11月。

    3.初评候选人:在广泛推荐的基础上,评议组将对征集推荐上来的人选及事迹进行系统整理,初选出20名候选人。

    4.候选人的宣传:制作专栏,主要依托《佛山日报·今日三水》、佛山电视台三水分台及相关新闻媒体进行宣传。

    5.群众投票和媒体评议:发动群众通过网络等方式参与投票。同时,由参与报道评议活动的媒体记者组成媒体评议团,对候选人进行评议打分。

    6.走访候选人:组织评委团成员走访候选人让“感动三水”的推荐命名工作更加客观、公正、合理

    7.确定当选者:由评议组根据群众投票情况、媒体评议情况综合评审以确定当选者。

    8.公示与发布:评议组综合三方的意见,提出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当选者建议名单,报活动评议组审定,并进行纪检、综治、计生三个方面的审核,最后向社会发布予以公示,最终确定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。

    9.组织命名:命名活动拟于2016年初举行。

   )活动阶段

    1.前期筹备

    继续开展“寻找身边的正能量”活动,加强对“三水好人”的宣传推介,在媒体上广泛宣传;继续举办“公民道德修养课堂”、“道德模范巡演巡讲”活动,掀起道德模范宣传推荐活动新一轮热潮。

    2.宣传发动

  1)推荐方式。组织推荐:各单位各部门原则上按照党组织隶属关系,组织和接受广大群众和基层单位推荐候选人。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:群众和个人可向所在区镇单位或社区(村)党组织举荐和自荐,也可直接向创文办文明办举荐、自荐。联系电话:8778281887771288,传真:87771288,电子邮箱:fsswmb@21cn.com

  2)推荐材料。各单位推荐、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的候选人材料由各镇(街道)、各单位各部门汇总,各相关单位和部门在推荐过程中,如有合适的人选,请及时与主办方联系,以便新闻媒体做好宣传报道,同时提交相关推荐材料,推荐材料1120日前一式两份区文明办,地址:西南街道人民三路139号区政府大院1号楼104105室,推荐的人物要按照推荐表(见附件)所列内容详实、准确填写,另附先进事迹材料字数控制在1500字左右被推荐人的证件照、工作生活3张(电子版,图片不小于1M)供宣传信息发布。

    3.跟踪报道

   深入挖掘候选人事迹,组织传统媒体、新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。

    4.投票评选

    汇总前期的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宣传报道,从中遴选20名代表,通过新闻媒体向市民公示,号召市民积极参与投票。

    5.命名活动

    经过第二轮投票后,由区文明委召集成员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评审团,从20名候选人中选出前10名命名为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,并于2016年初举办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命名活动。

    6.宣传推广

   主办方将对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进行宣传推广,向“佛山好人榜”、“广东好人榜”和“中国好人榜”推荐,并组织道德模范巡演巡讲活动,有计划地组织干部群众认真学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,展开讨论,引导大家从点滴做起,从身边做起,弘扬新风,引导市民敬好人、学好人、做好人。

    四、有关要求

   (一)精心组织,大力推动。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把“我推荐、我评议三水好人”和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推荐命名活动作为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,精心组织、广泛发动,不断将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引向深入。

   (二)坚持原则,实事求是。坚持走群众路线,充分发扬民主,严格遵守评选标准和程序。不弄虚作假,不曲意拔高,重点将近年来新涌现出来的,具有影响力、说服力的先进典型推荐出来。

   (三)加强宣传,扩大影响。结合“公民道德修养课堂”、“道德模范巡讲巡演”等教育载体,利用报纸、广播、电视、网络、户外广告等多种媒体,深入宣传道德模范和“三水好人”的先进事迹和高尚品德,努力营造全社会学习模范、好人,争当模范、好人的浓厚氛围。

 

附件:2015年度“感动三水”道德模范推荐表.doc